8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其官方政务渠道公布了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中查出的若干典型问题。此次由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的检查,旨在规范行业竞争秩序,维护产品生产一致性及质量安全底线。被点名的企业既有乘用车头部企业,也包括多家商用车生产企业。
通报显示,本次典型问题主要集中在四类情形。第一类是样车外廓尺寸等关键参数与向《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的数据存在超限误差。例如,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JL7001BEV71纯电动轿车(经查为吉利银河小型车“星愿”)其轴距偏离了公告申报值,超出允许的1%误差范围;河北洪春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的一款纯电动电源车整车高度也超过了申报误差限度。
第二类为油耗等运行参数高于企业在公告中申报的数值。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BYD7153WT6HEV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经查为比亚迪秦L DM-i)在电量保持模式下的油耗超过了企业申报值。
第三类问题包括样车未配备使用说明书或个别配置参数与公告不符。如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未随车配备说明书,且轮胎生产企业信息与公告不一致;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款纯电动冷藏车,其车载实时监控装置型号与公告记载不符。
第四类涉及安全与防护性能不达标,如应急窗净面积、侧后防护装置性能未满足国家标准要求。通报指出,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款纯电动城市客车应急窗净面积不符合GB 13094—201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款纯电动自卸汽车其左侧防护及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GB 11567—2017《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信部已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企业采取责令整改、暂停或撤销相关产品公告、暂停相关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传送等处理措施。并要求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引以为戒,贯彻准入管理要求,杜绝非理性竞争,强化供应链管理与生产一致性保障能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述通报前一天(8月27日),工信部会同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该行动聚焦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及新技术测试验证四大领域,强调组织不提前通知的“突击检查”,要求企业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并报送情况。自7月24日以来,工信部已对广汽埃安、小鹏、奇瑞、蔚来、江淮等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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